2011-08-09 08:56:1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被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四)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本县报考者有停薪留职或减薪留职情况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调动的。
如果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岗位人数,则按学科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依次选定岗位,选岗后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在赫章教育网、赫章人力资源网、县教育局公示栏上同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试用当月起,其编制、工资等手续全部转到调入学校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选调手续(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考调限制
为确保农村完全中学不因考调高中教师入城后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特对野马川中学、可乐中学、妈姑中学、平山职中、财神中学等5所学校限定调出人数,其教师限定报考学科(调配限额见附表2)。
八、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 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对违反考调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其中出现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3年内不得参与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招考。对违反考调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毕节地委组织部、地区纪委、地区人事局《关于干部职工参加各种统一考试违反纪律处罚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逊(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世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文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萍(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廷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 磊(县教育局局长)
安 玲(县监察局局长)
赵 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志刚(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陇忠卫(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晏学义(县财政局局长)
刘宗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劲(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高 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郭昌礼(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教育局,张磊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姗、郭昌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本招考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末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1115(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监察局)
赫章县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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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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