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09:17: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3、技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舞蹈、特长展示、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各占20%,60分为合格。请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于8月24日下午6:00前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领取技能测试通知书,并缴纳100元技能测试费用。
①绘画:考生根据提供的绘画主题自主设计画面内容,要求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布局合理。作画形式不限,工具自备,时间40分钟。
②弹唱:弹唱为现场抽签进行,要求钢琴即兴伴奏,边弹边唱,时间5分钟。
③舞蹈:考生自备儿童舞蹈,提前准备好舞蹈音乐光盘(时间3分钟)和服装、道具,服装道具等要求与舞蹈音乐主题贴切,吻合。
④特长展示:选择与教育教学相关(讲故事、手工、乐器演奏等)的一项特长进行展示,所需材料及乐器自备,时间3分钟。
⑤计算机操作:现场进行编辑,时间40分钟。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3、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还相同的,重新组织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76号令)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4、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办法组织考核。
5、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正式用人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359865,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678。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652(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27-84359273(市人社局市场处)
附件:《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小编特荐:
教师考试网针对教师招聘考试隆重打造出高清最专业权威的网络课程:点击查看详情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