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09:13:2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1.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分科目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人员;若按以上比例确定试教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试教范围。
2.试教时间为20分钟。
3.试教内容:招聘学科现行高中阶段教材。
4.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和内容。
5.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分。
1.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
2.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体检按国人发[2005]2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12号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
3.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待定。体检有关费用据实收取。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时间待定。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永兴县政府网、永兴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5524578(教育局纪检室)、5522041(教育局人事股)、5522271(人社局)。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永兴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永兴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公办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教育局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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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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