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09:04:3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确定次序)。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根据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因市直学校(用人单位)高级教师岗位已满,应聘者如果是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暂时只能聘为中级。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8774131
韶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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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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