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8 08:56:1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考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1年莘县公开招考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报到证或报到后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届时在莘县人事信息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抽取该学科高中一课;卫生技术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考官全部异地聘任,面试人员现场抽题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每晌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单位、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编办开具《增加工作人员通知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7日
附:2011年莘县公开招考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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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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