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4 11:28: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一)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核
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工作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7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2189141、2189149
(二)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0635-2189977
(三)缴费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0635-2189976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635-8228309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聊城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表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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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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