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 10:42:3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对教龄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一般由招聘单位在对拟聘用人员考核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4、人员聘用后可能安排在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所属分园(杭州)工作,也可能安排在浙师大幼儿园(金华)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66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龚重永、王玲
联系电话:0571-88055139、81952103
附件: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doc |
浙江师范大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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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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