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5 11:15: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2年4月下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或者说课)。具体安排见认定部门网站。(镇江教育信息网、丹阳市教育局、句容市教育局、扬中市教育局网站)逾期责任自负。
(八)体格检查。2012年5月上旬,具体安排见认定部门网站。(镇江教育信息网、丹阳市教育局、句容市教育局、扬中市教育局网站)。逾期责任自负。
(九)认定教师资格。2012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受理申请材料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十)发放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镇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zje.net.cn/)及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公告。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有关规定: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违规处理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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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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