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5 09:03:2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初试
本次招聘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与所报考岗位的匹配性。
网上报名的考生,初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初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初试资格。
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即予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和上课
1.笔试
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入围笔试,笔试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笔试内容:⑴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与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等,学科专业知识层次统一为中学阶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上课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课对象。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上课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X30%+上课成绩X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上课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见习期,见习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定海区教育局监察科0580-202510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社保局 0580-2037438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链接:
>>>查看更多舟山市教师招聘信息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