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7 17:17:19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
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按拟定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克州培养办负责确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克州培养办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派出培养。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2012年2月25日—2012年2月28日。
(五)调剂
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克州培养办、克州教育局统一按考生岗位考试成绩调剂。调剂时间:2012年2月29日-3月2日。
(六)公示
拟定派出培养人员按岗位排名录用,于2012年3月3日-9日在克州人事人才网、克州教育局、人事局、及各县(市)教育局、人事局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七)签订协议(2012年3月12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同用人单位及所在县(市)劳动、人事部门签订 “培养协议”(由自治区统一制式印发),并报县(市)劳动、人事部门和克州大学生培养办备案。
(八)军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由新疆军区统一部署,县(市)武装部组织实施,军训时间: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31日。
(九)上岗。培养计划人员期满经克州培养办统一考核合格后,上报自治区,按签订协议上岗。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组织、教育、人事部门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邀请克州及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克州大学生培养办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克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克州大学生培养办 0908——4235312
克州教育局 0908——4225183
阿图什市人事局 0908——4222249
阿图什市教育局 0908——6667796
乌恰县人事局 0908——4621759
乌恰县教育局 0908——4623796
阿克陶县人事局 0908——5723549
阿克陶县教育局 0908——5729311
阿合奇县人事局 0997——5622143
阿合奇县教育 0997——5621139
监督电话:
克州纪检委信访室 0908——4228121
克州纪检委执法室 0908——4222735
克州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0908——4265089
克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908——423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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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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