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13:49:21 [您的教师考试网]
2、参加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政和教育之窗上进行公告)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第一学历非师范类教育类专业考生需提供与学历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到证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2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组织工作
1、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县监察局相关领导成员组成的2012年政和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成立2012年政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评委会,负责做好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上发布公告。
(四)面试办法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聘用。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朗读指定片断,时间为2分钟(30分);
(2)板书指定内容,时间为3分钟(30分);
(3)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40分)。
2、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讲一个童话故事,时间为3分钟(25分);
(2)简笔画测试,时间为10分钟(25分);
(3)清唱一首歌曲,时间为3分钟(25分);
(4)自选其他一种才艺展示(如乐器弹奏、舞蹈等),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或辅助用具自带(25分)。
(五)聘用办法
1、体检:面试成绩合格,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中小学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幼儿教师岗位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聘该学科岗位的学校。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聘用岗位空缺,则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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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政和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
![]() |
二O一二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doc |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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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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