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2 08:54:54 [您的教师考试网]
⑥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复试:复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范围为基础教育阶段相关科目。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成绩高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6.考察、体检:招聘工作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进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和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协议。
8.其他: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奎文教育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优先满足偏远薄弱学校需求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并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硕士以上研究生同时享受奎文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不在系统内调整工作单位;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奎文区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络方式
1.咨询电话:0536-222606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招聘现场咨询电话见网站通知。
2.监督电话:0536-821219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2年奎文区公开招聘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设置及要求
岗位 |
数量 |
专 业 要 求 |
语文教师 |
19 |
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 |
数学教师 |
10 |
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
英语教师 |
9 |
专业类别相同,且具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
特殊教育教师 (培智教育) |
2 |
专业类别相同。 |
学前教育教师 |
10 |
专业类别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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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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