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3 17:24:2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时间
2012年6月1日下午15:00时-17:30时,进入面试人选到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2012年6月2日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一寸彩色近照3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还未办理者,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书面材料。三明籍考生还应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四)、招聘成绩的计算
教师招聘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其中:说课占35%;现场提问占15%)。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35%+现场提问成绩×15%。
属三明籍考生笔试成绩加6分,即:三明籍考生招聘总成绩=<省统考笔试成绩+6分>×50%+说课成绩×35%+现场提问成绩×15%;属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即:总成绩=<省统考笔试成绩+5分>×50%+说课成绩×35%+现场提问成绩×15%(此二项不重复加分,取加高分项)。
面试成绩未达该项分值70%以上者(即折算后面试成绩未达35分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办法
1、按招聘总成绩排序,达合格者(60分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同等分数情况下按先高学历毕业生,后较低学历毕业生确定);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天内未与县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放弃聘用及体检不合格的空额按参加面试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聘用的具体岗位(学校),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自行公开选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按先高学历毕业生,后较低学历毕业生确定;若招聘总成绩和学历均相同,按省统考笔试实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招聘总成绩、学历、笔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招聘总成绩、学历、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安排确定),并报县委编委会审批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2012年8月1日前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3、招聘的人员须在明溪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方可提出调离明溪的申请。
咨询电话: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598-2883861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公务员局 中共明溪县委编办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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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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