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6 10:30:5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便于招聘岗位的调剂,对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3月29日~4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为惠安县教育局402室。报名时应携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并拟于4月5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优先聘用人员一旦确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招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补充公告。逾期参加现场报名的,应与其他应聘人员参与网上报名和全省统一笔试。
另外,为明确相关报考职位,对应聘小学音乐和小学音乐 (南音方向)这两个职位的报名者,还应同时填报《惠安县2012年招聘新任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交惠安县教育局人事股(402室),逾期未交的,如出现问题由个人自负。
2、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95-87387040。
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面试前,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入闱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入闱人选应于面试前7天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者具备要求的户籍,其迁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4、应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我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以及省外上述项目的,按照上级和惠委办〔2007〕38号等文件精神给予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办法为:其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毕业生,必须于笔试前提供有效证书、证明。
经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体检、考核合格,择优确定拟聘对象后,在惠安教育信息网(www.huianedu.gov.cn)、惠安人事人才网(www.harc.gov.cn)及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为准,说课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2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招考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被录取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并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县级计生、综治证明(以上证书、证明提供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首聘一年,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办理续聘,新聘人员应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方能申请调动或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同时,实行人事代理,档案关系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其中,在岗的中师班代课教师和惠安职业中专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如聘用的,按全民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办理手续。
本公告由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2年惠安县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 |
2012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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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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