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0 09:47:2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1.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总分70%)和公共知识(占总分30%)两部分。专业知识为所学专业的高中知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卷面分值为150分(计算总成绩时折合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含山二中。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0天内公布。
六、选调方式及加分政策
1.选调采用考试、奖励加分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加分政策:
①学科带头人:省级10分、市级7分;
②骨干教师:省级10分、市级6分;
③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3分;
④课堂评优: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7分,市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6分,市级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和市级三等奖3分;
⑤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3分。
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课堂评优等业务性荣誉与申报学科必须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加分。每人只记一项最高奖励加分。
七、确定拟调人员
按照各校各学科确定的选调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合成总成绩,分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成绩相同的,则按加分高的、第一学历高的、教龄长的、年龄大的优先原则排序确定。拟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
此次拟调人员中有2人及以上来自同一学校且同一专业的,按总成绩排序在前优先的原则,仅调高分一人。在构成竞争的条件下,形成的缺额再按总分排序,从其他学校报考人员中递补选调名额。
八、资格复审和考核
对拟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核。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岗位,仍按以上规定给予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含山教育网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安排上岗,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
十、组织领导
2012年选调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监察局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含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含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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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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