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17:25: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7日24:00。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5月9日17:30前的工作日内到平昌县教育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教育局9楼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按类别学科计算,实际确认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学科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在同等岗位相同报考条件的岗位中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者除外),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5月12日至5月1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复审及加分审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应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均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学生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由组织、人社、教育或学生所在院校加盖印章)各1份于2012年5月18日(笔试考试前一天)在平昌县教育局三楼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等情况证明;已经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书。
资格复审最终确定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和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及所载学历与专业名称为准;是否师范类毕业生以本人毕业生档案中学生学业成绩单所列开设的课程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考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行放弃考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而产生的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时,笔试考试仍正常进行。
(二)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供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资格复审组进行审查认定,不按规定递交材料或者逾期均视为放弃加分。
六、考试办法及成绩计算
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11年8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二是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普通高中教师按照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要求专业学科命题;职教专业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按照报考专业学科命题。
(三)笔试分数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实行100分制计分。
(四)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成绩×50%。
(五)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笔试、加分)于5月22日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crs.gov.cn)和平昌县教育网(www.pcedu.gov.cn)对外公布。
七、查分及志愿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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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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