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9 11:07:5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学位证书、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关资格证书等)。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办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人员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岗位的,按同一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选岗)。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012年度临沂市市直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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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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