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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区教育局2012年招聘9名中学教师简章(2)

2012-05-05 17:18: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4、加分条件。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区教育局统一收集汇总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3科平均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5、送交表格、准考证及缴费:经蚌埠七中初审报名材料后在报名表上签署“已初审报名材料,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由市人社局收取)。报考人员缴费的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4),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加盖骑缝章。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其他材料将在面试考核和聘用环节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

报名人员于5月23日登录禹会教育网(www.yhjiaoyu.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

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5月24日上午8:30--11:30到区教育局(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办公楼)四楼人事科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即同时作废。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5月24、25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面试比例人数;面试合格可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二)笔试

笔试由蚌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及时间:5月26日(周六)

上午8:00-10:00   教育学(教育法规)、心理学

10:3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科平均分计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5月28日在禹会教育网上公布。按招聘计划总数1:4的比例划定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蚌埠七中根据招聘条件和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受理证明及承诺书,历届生同)、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历届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要求)原件。

经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在报名表上签署“已复审,同意参加面试”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2、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方可解除就业协议。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意见和考生实际情况,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原在外市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方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违约金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入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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