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1 11:15: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水利和卫生类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工作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
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化方式,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报考城区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方式为说(上)课。
有笔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免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免笔试的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涟水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涟水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
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本简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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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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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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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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