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3 16:20:3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本次考试科目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未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7 月27 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可于2012年7 月27 日-- 7月 29日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7 月 31日公布。
5.笔试成绩计算:《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2012年8月6日,叙永县人社局在叙永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
6.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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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乡镇学校教师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笔试中缺考或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2年8月8日前通过叙永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次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由县教育局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8月13日上午11:30。
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2份。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8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 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单位决定递补的,由县教育局报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单位决定不递补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后书面报县人社局。
(五)时间: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2年9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叙永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后,根据乡镇中小学校及村级小学缺编人数、所缺学科确定具体岗位数额,分别按各报考学科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新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3978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0-31900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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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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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证明.doc |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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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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