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16:32:0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7月8日上午8:30---7月11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南澳县教育局人秘股(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南澳县2012年招考教师报名表》和缴交相关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以报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和证件: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
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已修学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请统一用A4透明资料袋装好。报名者所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报名收费:每人收取报考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用。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根据考生报考的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将在南澳县政府网站及南澳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即7月12日至7月16日),接受各方面监督,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考生于7月17日到南澳县教育局二楼人秘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数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
等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版本或考试参考用书。
(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方法:考试分两轮进行。实施办法为:
(1)第一轮为笔试。报考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的人数,考试照常进行。
(2)第二轮为面试。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函数为:Y=3X(1≤X≤5)。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3)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考试地点和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办法。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学科需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考试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6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考试成绩和入围名单在南澳县政府网站及南澳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七天。
公示期间,由县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考
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医院另定)。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
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体检费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南澳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办理审批手续。录用审批后,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本次聘用的新教师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公办教师的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的新教师由县教育局按本次招考教师的具体计划统筹安排,其中数学科按考试成绩高低分别安排到南澳中学、云澳中学任教,如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新教师原则上必须工作满八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同时必须在所在学校工作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县内交流。
本公告由南澳县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4-86805217。
南澳县教育局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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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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