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 10:58: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招聘序号4~20招聘职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为7月28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序号1~3、21~34招聘职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7月31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各招聘职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优惠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优惠加分)高的排位在前]。其中招聘序号6~12体育、美术和音乐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含优惠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对下列人员实行优惠加分政策:⑴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1.5分;⑵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2.5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招聘满2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计划一览表
附件2: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3:优惠加分申请表
附件4: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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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温人社发〔2012〕39.doc |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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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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