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0 11:40:3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核及资格复查
笔试结束后,按同类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审查的内容包括本人教师资格证、单位表现证明、无违法违纪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其中报考选调小学英语岗位的需提供学历证书。考核资格复查后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并在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谯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选岗及调动
1、选岗:资格复查并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2、选岗后的选调人员,由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本校岗位设置情况,由新到岗单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三、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石汉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 玲(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 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大勇(区政办主任)
阮中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赵 勇(区教育局局长)
方平红(区财政局局长)
张朝江(区编办主任)
刘 扬(区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薛文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罗永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区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抽调。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考试工作是事关我区教育发展全局的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三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本《实施方案》由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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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谯城区2012年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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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谯城区2012年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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