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2 14:11: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加分
城区教师选调除笔试外,实行加分制度。
1、在职教师加分标准
(1)获得江山市级及以上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个人师德方面荣誉的加3分;获得所在学校“感动校园教师”荣誉称号的加1分。此项不重复计分。
(2)对近五年教师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的教师,每年加1分。
2、2012年拟录用毕业生加分标准
(1)研究生学历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加2分;
(2)院校级(不含下属学院)优秀毕业生加3分;
(3)省级优秀毕业生加5分;
以上三项不累计加分。
(五)确定选调对象
1、根据选调学科计划名额,按最终得分(笔试总分+加分值)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对象(最终得分相同的,以笔试分高的排名在前;若再相同,在职教师以教龄长的排名在前,拟录用毕业生同分人员全部选调录用)。
2、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的教师报考城区教师选调,且有两名及以上进入选调计划范围的,只能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一人。
(六)组织考察及公示
教育局将对拟录用为城区学校教师进行考察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考质量。
2、严格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招考对象、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2012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江山市教育局2012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 |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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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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