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4 12:26:27 [您的教师考试网]
7. 体检。对入围体检的对象,由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8. 择岗。为体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凡招聘计划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对体检合格者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公派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聘用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首批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幼儿园任教。
9. 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10. 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瓯海教育网上公示7天,并进行资格复审。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11. 聘用。根据择定的岗位,有关对象与聘用学校(幼儿园)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聘资格。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续聘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对象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 为促进新聘用教师的专业成长,对聘用在农村(薄弱)学校的新教师,与区内教师交流工作相结合,原则上安排到城镇学校跟岗锻炼二年,第三年回聘用学校任教。
2. 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于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和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3. 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邀请区监察局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5. 本公告由瓯海区教育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88598182 88597896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监察室88597998
附件:
1.瓯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设置要求.doc |
2.瓯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doc |
3.瓯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
4.瓯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doc |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浙江省2012 年各地区最新招聘信息
>>2012年浙江省教师考试辅导课程
>>2012年浙江省教师招聘笔试考试辅导专题
>>2012年浙江省教师招聘面试考试辅导专题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