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09:43:19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学科及计划数,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超过60%的面试人员中,依据"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相同时,"优秀"等次个数多者优先;若"优秀"等次个数也相同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体 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其缺额按照"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从高到低("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占比例相同时,"优秀"等次个数多者优先;若"优秀"等次个数也相同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
(一)聘用人员确定。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axian.gov.cn)、达县教育网(www.dxjy.org)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 0818-5139789)。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报考的岗位、学科,按高中、初中、小学层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自主选择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三)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或被聘用人员与达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有关部门凭聘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服务期限。为了确保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方可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县县委组织部、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8-2675372 0818-512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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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达县2012年公开招聘艺术教师报名表 |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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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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