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15:39: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受到聘用的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常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试题信息和内容的;
5、2012年应届毕业生上岗前须向市教育局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蓝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提供或不属实的。
6、被录用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取消上岗资格。
7、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联系方式
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网址:www.suifenhe.gov.cn
绥芬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sfhsjyj.com
咨询电话:0453-3936335
办公地点:绥芬河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绥芬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雪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德忠(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广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郝伟顺(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张基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红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国君(市直属教育党委副书记)
关海涛(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 磊(市政府法制办科员)
付陶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邓桂香(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邓桂香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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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绥芬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 |
绥芬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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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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