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16:21:4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切线原则与方法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规定的比例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下述第2条规定取舍)。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按下列顺序取舍:a.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b.获省、部级表彰者优先;c.省级“双优生”优先(b、c均不包括学校表彰);d.笔试成绩高者优先;e. 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对已确定的初选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围绕初选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其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若发现所承诺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招聘。
2、初选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计生办按《安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出具的是否违反规定生育、是否缴清社会抚养费及缴清时间的计划生育证明(2012届毕业生不须提供)。
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12届毕业生不须提供)。
③已就业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事管理部门鉴证的,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生档案(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初选者未按时提供或者所提供的以上材料不真实,取消聘用资格。另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本)原件。
(七)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与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教育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经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人员的报批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证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其空出名额在本层次本学科内依次等额递补。
(九)分配原则
1、招聘中学层次的人员按学科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5名到高中任教,若分数相同,则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其余24名到初中任教(持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只能在初中学段排名)。招聘小学层次的人员全部到小学任教,招聘幼儿教育层次人员全部到幼儿园任教。
2、明确到中学、小学或幼儿园任教人员,由县教育局在同一层次同一学科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并列,则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确定具体任教学校;
3、聘用人员在任教学校必须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县教育局鉴证;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县人社局批复后15日内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有关事宜
面试和体检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人社网、宿松县教育网、安徽教师招考网(www.ahteacher.com)发布。
八、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招聘工作。县人社局对招聘工作适时进行指导、监督,县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在操作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安庆市宿松县2012年招聘130名中小幼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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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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