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15:40: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实操、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梅县新城中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县人才网及梅县教育网公布。
(二)实操、面试
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县人才网及梅县教育网公布参加实操、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实操、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实操、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实操、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实操、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实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实操、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实操、面试成绩×40%。
五、录取办法
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根据定向招录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考察
拟招聘人选按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县人才网及梅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相关待遇
录取考生应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一经录用,享受梅县公职教师待遇。
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89056。
梅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2589650。
本公告由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细内容请登陆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dmx.gov.cn/index.php)、梅县人才网(http://www.mxrc.cn)及梅县教育网(http://www.gdmxjy.com/) 。
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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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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