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1:19:12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试教或说课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
2.笔试地点:汕头市实验学校。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内容:主要包括:⑴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⑵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5.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实验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施行。
面试对象和人数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不足1:3的职位,根据笔试合格(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实验学校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参加考试人员凭通知书准时到汕头市实验学校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3.面试形式:说课和答辩。
4.面试内容。
⑴说课内容:内容统一为汕头市现行高中必修一教材(由学校指定课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⑵答辩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面试程序。
整个面试分四个程序进行:
⑴面试排序抽签。
参加面试的人员准时到汕头市实验学校排序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然后由工作人员登记。
⑵面试说课题及答辩题。
面试采用同一套说课题和答辩题。
⑶面试准备。
课题确定后,面试考生在指定备课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教参、教辅资料。30分钟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带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⑷说课和答辩。
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小黑板、课本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答辩题为三个,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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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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