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09:54: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核
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毕业档案材料及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行政治安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9、近5年内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的。
(六)分配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位名额依次由考生自己选择单位。
(七)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教师的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邵人发[2000]29号《邵阳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任)制实施细则》的管理办法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级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严格考核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合格者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参加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幼儿教师必须坚持原则,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招聘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提高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严禁拉关系,搞小动作,杜绝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现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5、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耐心接受应聘者咨询、查问。
6、严禁应聘者使用假证书、假证件、假档案材料,应聘者必须本人参加应聘,严禁替代行为。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秋良
副 组 长:杨映林、杨锡英、肖松海
成 员:龙帮华、陈卫东、吴秋花、王安柏、朱 华
李卫平、吕振高、李德帮、祝 胥、唐承和
杨星光、杨永清、廖晴燕、杨国奇、于小勇
阳建平、周德威、陈小勇、杨文跃、刘盛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 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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