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0 09:48:4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定于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次日。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全部试讲结束后公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试讲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按照试讲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 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 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 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 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调动、派遣手续。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确定后,受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35-6696210 6696228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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