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0 13:36: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资格复审
瓮安县人社部门对面试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瓮安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因面试成绩并列进入 体检的,体检合格,一并进入考核政审环节。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 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上核查考生的学历及专业。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仍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政审结束进入报批阶段后,不再递补。对面试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同时进 入考核政审环节,由用人单位考核政审择优确定招聘对象。
九、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瓮安县人社部门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 格。
此次聘用到瓮安县的人员,原则上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纪律要求
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瓮安县2012年公开招聘特殊急需紧缺专业教师计划表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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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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