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14:14:52 [您的教师考试网]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四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由县引导办或团县委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费:按每人100元收取。
(二)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分数中给予加分(折算前),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具体条件如下:
1、截止报名结束当日前,在我县连续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1年以上2年以下的人员加2分,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以行文时间为准)。
2、报考卫生、计生岗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护士资格及以上资格证的加5分。
3、州内少数民族加3分(2011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
第一项加分材料由县引导办或团县委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第二项加分材料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项加分材料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罗甸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进行加分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同时,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当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或本人未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未填写《罗甸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确认加分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 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
(四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如确定调整开考比例,开考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确定取消该 职位招聘计划的,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并对拟报职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内容:报考教育类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卷;非教育类的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合卷。笔试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准考证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和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20日—9月21日(上班时间)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大楼二楼)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3:1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比例,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试教)满分100分,面试(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笔试、面试(试教)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试教),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成绩=笔试分数+加分
(2)报考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3)报考非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试教)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