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2 15:37:1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昆明教育信息港(www.kmedu.net)和昆明教育人才网(www.kmjy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委员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监督指导。
2、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五、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3135506
0871—3102385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zip
附件2: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zip
附件3:昆明市外国语学校201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单位证明表.zip
相关推荐:
>>2012年云南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2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