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9 14:13:5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教师岗位为试教或说课、职员岗位为技能测试)两轮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合格成绩均为60分。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校内外各学科或专业骨干进行命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职员岗位的笔试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地点为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广东华侨中学校内。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
①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内容:由面试考核小组研究指定。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在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次面试)
(四)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上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并可从替补人选中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3、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整个招聘过程,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务求为学校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保证学校办学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3、联系方式
电话:020-8331544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地铁公园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学校网址:www.GDQZ.com
邮箱:gdhqzx@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东华侨中学。
广东华侨中学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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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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