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31 09:26:5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部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面试的人选,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1、中小学教师的面试形式由专业技能操作(说、讲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聘用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以60%和40%的比例计入总分,从高到低,分类别、分学科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3、体检合格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果洛州人社局按《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将情况向社会公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果洛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照顾加分标准及考分统计方法
(一)照顾加分标准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考分统计方法
1、笔试合成总成绩(含笔试合成成绩和照顾加分两部分)。
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笔试合成成绩;
(笔试合成成绩+照顾加分)×60%=笔试合成总成绩;
2、面试成绩×40%=面试合成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
笔试合成总成绩+面试合成总成绩=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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