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22:51:34 [您的教师考试网]
3、保育员岗位
初试为保育工作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
复试包括幼儿游戏活动组织、内务整理能力测试及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4、厨师岗位
初试包括烹调专业知识笔试和菜肴、点心制作技能测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
5、水电维修岗位
初试包括水电维修管理专业知识和维修技能测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厨师体检参照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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