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7 17:14:03 [您的教师考试网]
3.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就业协议书》;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 证;⑤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贴在报名表上)等;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和2012届珠海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以上资 料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2)社会人员: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报 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④计划生育证明(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 计生部门开具);⑤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后,根据应聘者的学业成绩、专业素养、所获奖励(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各学科考试人员:
——A类学科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4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4的职位,按1:4的比例确定。
——B、C、D、E、F类学科入围笔试(音乐、体育入围面试)人员比例按≥1:4的比例确定。
在报考人数较少的情况下,按该职位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名额。当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该职位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人数的,该职位将不予开考。
各学科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现场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考点就业指导中心张贴公布。
【备注】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三)考试
——A类学科: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
——B、C、D、E、F类学科
(1)体育、音乐学科: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笔试人选。
考生面试成绩、学科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试人员。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其他学科: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确定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毕业报到时做好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将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珠海教育信息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各考点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网站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分岗位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 递补:1.未在2013年7月15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 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 聘用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23、2121896。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2121319。
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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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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