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8 11:28:48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聘用相关事项
(一)转递档案证件。拟聘人员须于2013年7月2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本人档案提交到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股,以便组织政审。
(二)组织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
体检、政审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递补聘用。
(三)公示和聘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事网、麻栗坡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分配的麻栗坡民族中学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近亲属关系或某种厉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麻栗坡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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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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