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7 17:41:5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
(三)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信息技术、机械加工、汽修专业、幼儿教育等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员。
技能测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请于4月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技能测试通知书,技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截止到4月19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考生若自愿放弃技能测试的,请于技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截止之日前向教育部门提交书面放弃确认书。技能测试前一天,对未领取技能测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放弃参加技能测试造成的人员缺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技能测试的学科,其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卷面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其他学科的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卷面成绩。
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5名及以下的按1:3,招考计划6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在笔试综合成绩上线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通知报名参考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入围人员请于面试前2—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截止到面试前2天,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考生若放弃面试的,请于面试通知书领取截止之日前向教育部门提交书面放弃确认书。面试前一天,对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放弃参加面试造成的人员缺额,在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的学科,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其他学科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入围人员请于体检前2—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通知书领取截止到体检前2天,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考生若放弃体检的,请于体检通知书领取截止之日前向教育部门提交书面放弃确认书。体检前一天,对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或书面确认放弃参加体检造成的人员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7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学历证书;或要求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的岗位,若在2013年6月30日前不能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7月30日后,若考生放弃聘用,则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跟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5081341 508510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508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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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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