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7 14:51: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选调范围
延平区农村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
三、选调条件
1. 师德师风表现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2)经查实违反省教育厅“十条禁令”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二十条”之一者(附件2)。
2. 教学业绩合格:2012—2013学年担任区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的教师,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成绩及格率名次应在教研片前90%方可报考相应学科;其余学科(含幼儿教育)教师,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应位列学校前90%。
3. 年度考核合格: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5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2012-2013学年度由学校先行把关确认是否合格)。
4. 年龄:50周岁以下(196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5. 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中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报名截止日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不达标。
6. 教龄:在延平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五年及以上,即2008年9月(含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7.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8. 取得报考资格的教师要坚持工作岗位,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查实为了备考而无故请假,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9. 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
四、报名事项
(一)报考学科
报考学科按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或近五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写的任教时间最长的学科为准,每人限报考一门学科。
(二)报名办法
1. 报考时间及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3月18—22日,先向所在学校报名,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须上交的报名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2. 学校上报审核的报考材料。
学校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后,按选聘岗位的学科顺序填写《2013年延平区选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1),并于3月27—28日按序时安排(附件3)将上述表格和教师提交的材料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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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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