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5 10:36:32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5月10日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5月17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占7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5月3日至5月10日前将有效证明材料交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829762)。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成绩公布:于2013年5月29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同时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高新人才网(http://www.cdhr.net/)上公布。
2、资格复审内容: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2013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两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说课和综合答辩。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面试结束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3、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4、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1、经体检合格者,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高新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享受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办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4、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公开招聘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纪工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察。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28-85173710。咨询电话:028-85339122(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82829762(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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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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