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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汾市襄汾县特教及中小幼教师招聘85名公告(2)

2015-09-07 07:33:0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9月24日—9月25日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延误责任自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占20%)和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两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面试分讲课或专业测试。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特教、旅游、工民建、财务会计、机电岗位进行讲课,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抽签决定备课课题,备课两小时,讲课15分钟。

  (2)音乐、美术、幼教岗位进行专业测试。

  音乐学科专业测试(100分, 20分钟)。

  A.琴法(键盘)(30分):含必奏曲一首(自选),即兴伴奏乐曲或歌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B.声乐(30分):含自选歌曲一首,视唱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C.舞蹈(30分):含必考舞蹈一个(自选),即兴编舞一个(抽签),每项15分。

  D.歌咏指挥(10分):指挥曲自选,放录音或自唱。

  美术学科专业测试(100分)

  A.作品展示(5分):必须是自己的代表性作品一幅,不限题材,不限画种。评委通过提问确定作品真伪,弄虚作假者一律不给分。

  B.书法(20分):用毛笔(自带)现场书写10个正楷大字(10分钟)。

  C.现场作画(70分):根据要求现场作素描头像和静物色彩各一幅(各30分钟)。

  D.其他才艺展示(5分):现场进行剪纸、编织、折叠、篆刻、雕塑等(10分钟)。

  幼儿教师专业测试(100分)。

  A.美术(50分):a.根据主题统一作画(25分,时间30分钟)

  b.现场素描一幅(25分,时间30分钟)。

  B.音乐(50分,时间10分钟):

  a.幼儿歌曲弹唱(抽签决定曲目,用电子琴弹唱,30分);

  b.舞蹈展示(20分)。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选岗、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选。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教科局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教科局组织实施。经体检合格,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教科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学校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57-3530015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530012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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