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3 11:33:5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申报办法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
2.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合格证明及面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附件1、2)用A4纸正反打印;
(7)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加盖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章;
(8)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
上述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上须粘贴封面(附件5)。
(四)申报时间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9月11日—9月18日;
(2)县教育局发布认定公告:9月21日之前;
(3)网上申报时间:9月21日8:00—10月9日24:00;
(4)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二、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证书发放由申请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附件4);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要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的报刊上的、自刊登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沙洋县教育局:熊 翔(0724-8596681)
湖北荆门沙洋县2015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华图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最新银行教师资格考试资讯,最热教师资格考试焦点话题,教师资格考试招的条件,考试真题以及考试教材等等任何与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尽在华图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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