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云南红河县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81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  拟报考考生可在2015年6月1日8:30 至6月3日17:00 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注册并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四)选岗

  针对部分招聘单位采取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招聘,经过专业知识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拟录用单位。

  九、下推和递补

  (一)可进行递补情况

  1.资格复审阶段,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可从同岗位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阶段,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政审)阶段,考生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政审),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递补原则

  每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政审)。

  十、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经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报批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报考岗位要求为云南省内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册复印件。

  (三)对新录(聘)用人员,考生与县教育局或县人社局签订 5 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服务期限内,新录用人员不得调离本县,乡镇岗位的三年内不得调到县属部门工作。

  十一、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邀请县人大、政协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可直接向纪检监察和人大、政协机关反映,也可在红河人才网留言板中的投诉建议栏投诉,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 6 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二、郑重提示

  (一)简章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红河县 201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考试各个阶段涉及到的时间,以“红河人才网”公布和相关的通知书即视为告之,人社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十三、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四、 本简章由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4623853

  原标题:红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5年红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z.xls

  2.2015年红河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素质考核测试实施方案z.doc

  红河县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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