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年春季福建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详情如下: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7日,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

  3、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信息应注意: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栏目中相关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2)姓名中出现生僻字,根据正式报名网站提供的生僻字处理办法执行。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身份证号码只要真实无误,可忽略错误提示。

  (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派出所(如:**市***区***派出所)。

  (4)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6)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7)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扩展名只能为jpg,文件大小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照。

  (8)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毕业填起,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9)个人设定密码中,不可使用英文状态下的“>”、“<”、“’”,设定后,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10)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留存。

  (1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

  (12)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

  5、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6、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修改后需点击“修改”方可修改成功。

  7、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8、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9、请申请人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10、报名结束以后,一定要点击“退出”按钮(网报页面的左侧)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

  (二)地点:请留意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

  (三)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2张照片(小2寸)应自行贴好(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处暂不签名和时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须在同面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1份,公办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鉴定;非公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表内“有无犯罪记录”须由公安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有无犯罪记录”办理费时较长,请申请人尽早办理)。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还应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此表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小1寸相片自行贴好,等待认定机构组织体检)。

  8、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在学期间课程成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1份。

  3、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材料要求:

  1、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型复印纸(A4以外纸张不予受理),公办在职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学校(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2、申请人要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一人1袋(原件另行装袋,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申请人、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的照片。

  六、注意事项

  1、因“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2、未经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材料受理、教师资格证领取等有关事项将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ptjy.com)及申请受理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公布,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4、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莆田市教育局:2684682 仙游县教育局:8398230

  荔城区教育局:2292152 城厢区教育局:2677566

  涵江区教育局:3599811 秀屿区教育局:5873021

  湄洲岛事务局:5093807 北岸教育局:5952913

  原标题: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点击下载>>>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莆田市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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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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