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下半年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教师和医务人员招聘1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止。

  (二)资格审查

  1.我校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初审,将初审合格的  应聘人员送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其受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

  2.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组织考核面试。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核面试

  1.教师岗位考核面试

  (1)考核

  采取用人部门与应聘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应聘人员做专题学术报告,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原件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面试

  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医务工作人员的考核面试

  采用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分值100分

  考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版,主编:吴在德 吴肇汉)。

  (2)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主要测试各岗位专业操作基本技能(现场模拟诊治)。

  (3)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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