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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南通市高中段(含实习)教师资格认定通知(2)

2016-01-08 13:56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6江苏南通市高中段(含实习)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6号)精神,现将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体格检查

  (一)批次安排

  1.第一批次:

  (1)体检对象:南通大学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

  (2)时间: 4月8日(星期五)-4月13日(星期三)上午。

  2.第二批次:

  (1)体检对象:通过国考的申请人和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政策,且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或参加测试成绩合格的社会申请人员。

  (2)时间: 5月9日(星期一)上午,体检名单于5月8日在南通教育网公布。

  (二)体检地点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联系电话:59008048)。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3。

  七、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

  1.5月20日前,在南通教育网公示认定结果;

  2.6月16、17、20日,在政务中心二楼C149号综合窗口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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