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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18名公告

2021-08-11 17:4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wangdaoyuan 来源:未知

【导读】2021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18名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21年兴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新增人员20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209名,其中:市直部门31人;市卫生健康系统60名;市教育局118名(初中教师62名、小学教师5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直部门职位一览表》(附件1),《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2),《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定向招聘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2.截止到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顶效、木陇、郑屯、鲁屯、万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8.兴义户籍或兴义生源指截止至报名前具有兴义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1或522301开头的。

  9.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10.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报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4)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1年已经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index.shtml)、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8月25日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 (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及时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市直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直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8月25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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